返回安徽主站 设为首页
北京时间:
本站由芜湖市芜湖县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
当前位置: 主页 >  商务动态 >  正文
芜湖县商务局下属城南农贸市场正式营业
2009-08-19 15:20  文章来源:芜湖县商务局
文章类型:原创  内容分类:新闻

八月十八日早晨七点钟芜湖县商务局城南农贸市场正式对外营业,亲临现场看望的由县分管副县长韩龙、县商务局局长王天明、副局长张必新。菜市场共设有152个固定摊位和农民自产自销区,主要经营:肉类、冻货、家禽、水产、蔬菜、水果、豆制品、自产自销、牛羊肉等。针对上述共计152个摊位的设立编放我们采取灵活机动进行排列,对弱势特困个体户给予优先考虑。在城南农贸市场开业前夕,为了更好的方便群众生活我们将书香名弟、保沙小区的路天临散菜集中到城南新型农贸市场管理,我们先后会同县公安、市容局、城管大队多次修改方案,最后决定以下:

一、从2009818日起,城南地区所有骑路市场和经营散户一律进入城南农贸市场内经营。对于不听劝告的经营户将依法予以取缔。

二、城南农贸市场外围不允许摆摊设点经营,发现一个依法取缔一个。

三、农民自产自销零散经营户要服从市场管理员的安排,进入场内指定区域经营,暂时不收任何费用。

四、进场经营户要自觉遵守市场的各项管理制度,严禁欺行霸市,强买强卖,克斤扣两,实行公平竞争和公平交易。市场在一楼西侧设有专门的市场管理办公室,负责市场的日常管理和接受监督。

五、场内经营户的各类车辆在卸完货后,要立即撤出场外,并停放在指定区域。顾客车辆一律不准进入场内,自觉停放在场外指定区域。

六、市场内家禽经营实行售宰分离,在一楼北面出口处设有专门的家禽宰烫加工间,经物价部门核定,每加工一只鸡收取0.5元、鸭1元的加工费。摊位上不允许经营户进行任何宰烫加工。

七、对于在城南农贸市场启用过程中扰乱秩序,妨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等违法行为,公安机关将依法及时予以打击处理。

八、已预定场内摊位的经营户,要尽快到市场管理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,816日正式进场准备。(责任编辑孙德玲)

 

发表评论】【查看评论】 【推荐给朋友】 【 】 【打印
推荐文章:
芜湖县商务局所属城南农贸市场即将启用    2009-08-17 16:09
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:
1、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“文章类型:原创”的所有作品,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:“文章来源:商务部网站”。
2、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“文章类型:转载”、“文章类型:编译”、“文章类型:摘编”的所
有作品,均转载、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,转载、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
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
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,并自负法律责任。

网站管理: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: 吴 博 电话: 010-65198950 Email: 地方商务之窗邮箱
内容组织: 安徽省商务厅 联系人: 柴化涛 电话: 0551-2831218 Email: 内容组织人员邮箱
技术支持: 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: 杨凌晓 电话: 010-51651200-607 Email: 技术支持人员邮箱